扬州引航站业务用房改造工程材料检测项目比价公告
- 分类:公告公示
- 发布时间:2024-07-15 17:18
兹有我公司所属“扬州引航站业务用房改造工程材料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比价,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报价。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备案证书,及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2、参与比价应提交资料:
(1)报价表(各投标人自行报价);
(2)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注:
1、上述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贰份(壹份正本、壹份副本);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上述材料未提供的以及投标书未装订密封的,视为无效报价。
二、服务费用:
1、最高限价:本项目按费率报价,最高不超过国家行业有关收费标准的40%。
2、本次项目以固定费率,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按国家或行业规范要求完成本次见证取样、材料检测规范要求相关一切费用、人员工资、保险费、节假日福利费、耗材费等(含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
三、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
1、工作内容:投标单位应当按国家或行业规范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水泥物理力学性能,钢筋力学性能,砂、石常规,砖、瓦,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混凝土、砂浆强度,土工,沥青,沥青混合料,石灰,粉煤灰,门窗,水电、环境检测、热工性能检测、主体实测等与本工程相关材料检测服务。
2、服务期限要求:随施工工期,约150日历天。
四、最高限价:不超过国家行业有关收费标准的40%
五、定标方式:最低价中标(同等费率有多家投标人需在现场采用随机抽取法确定)
六、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约150日历天
七、工程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所有检测报告提供完毕后一次付清。
八、投标人须知:
1、参与本次项目,各投标人应按公告要求准备相关资料(相关材料内应当明确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于2024年7月18日17:00前由授权委托人递交至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本核算部(扬州市江阳西路101号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2301)。
2、联系人:韦工,0514-82162007。
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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