邗江区实验学校综合行政楼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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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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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FFJSZ2024050004 | |||
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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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区实验学校综合行政楼提升改造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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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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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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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邗江区行政审批局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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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 |||
工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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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实验学校 | |||
工程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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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8783.2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4273.98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4509.30 平方米。提升改造内容包括一层、二层报告厅,三层行政办公楼,地下室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同步实施给排水、暖通、电气、智能化等配套工程。 | |||
标段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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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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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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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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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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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发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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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FFJSZ2024050004002 | 邗江区实验学校综合行政楼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 公开招标 | 28.9 | 2024-06-28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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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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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8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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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元 | |||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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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区支行 |
投标保证金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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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7401040099997 | |
计划开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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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1日 |
计划竣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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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8日 | |
公告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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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8 |
公告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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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5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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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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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综合资质] | |||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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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监理工程师(国监)·房屋建筑工程] | |||
企业业绩、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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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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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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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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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区实验学校综合行政楼提升改造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邗江区实验学校综合行政楼提升改造工程已由扬州市邗江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邗江区实验学校综合行政楼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扬邗行审投[2024]5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邗江实验学校内; 2.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8783.2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4273.98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4509.30 平方米。提升改造内容包括一层、二层报告厅,三层行政办公楼地下室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同步实施给排水、暖通、电气、智能化等配套工程; 2.3 招标范围:邗江区实验学校综合行政楼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业务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28.90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人数1人 ; 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力学、工程力学、建筑设计、建筑学、城镇建设、工程管理、施工管理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1人;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在手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8号、扬建管(2020)1 号文规定要求。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其它要求: 3.10.1 投标人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任意一个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2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 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5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3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09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投标文件递交方法: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响应方”上传。 6.4 投标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V2.0( http://223.113.107.9:900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23楼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天润国际大厦21楼 邮 编:225009 邮 编:225009 联 系 人:景伟 联 系 人:任工 电 话:/ 电 话:0514-82055005 传 真:/ 传 真:0514-87932882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1047027219@qq.com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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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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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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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邗江区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23楼 |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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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伟 |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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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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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52889528 | ||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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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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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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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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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邗江区天润国际大厦21楼 |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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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杰 |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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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85309303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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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82055005 | |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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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009 |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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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ccecl@163.com |
附件:
1 . 邗实综合行政楼方案及施工图.zip
2 . 招标文件正文.pdf